作者: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、硕士生导师刘海燕时迁,在《水浒传》中一盗成名。
小说介绍,他的祖籍在高唐州,后流落到蓟州,做一些“飞檐走壁、跳篱骗马的勾当”。
在蓟州府惹官司时,是杨雄救了他。
至于时迁所犯何罪,杨雄又为何出手相救,怎么解救,一概没有交待。 再次见到杨雄,是在翠屏山上。
盗墓掘财的时迁,无意中撞到杨雄、石秀杀潘巧云。
一开始他只是有意旁观,直至听到石秀说要上梁山时才蓦然现身,当即表明对自己当前“偷鸡盗狗”生涯的不满。
他感觉,上梁山似乎是一条康庄大道,更兼自己撞破了一桩命案,杨雄、石秀为息事宁人,势必要带自己同上梁山。 时迁的好,在于时机好。
“骨软身躯健,眉浓眼目鲜。
形容如怪族,行步似飞仙。
夜静穿墙过,更深绕屋悬。
偷营高手客,鼓上蚤时迁。
”时迁的出场诗,生动描写了他的特殊“才能”。 一句“形容如怪族”,可见他长得不是很帅;“眉浓眼目鲜”,则给人以贼眼溜溜的感觉。
从书中的相关描写可知,时迁大概是个身材瘦小、身轻体健、小眼放光的精明汉子。
“鼓上蚤”这个绰号,大概是说时迁有着飞檐走壁的高超技巧,不易被人察觉,就像跳蚤在鼓面起跳一样不出声响。
再说得直白一点,时迁就是一个神偷。 无论如何洗白,小偷自古以来就是不光彩的职业。 小偷小摸,人人不屑为之,人人得而诛之。
如此卑微的人物和灵魂,是中国史册所不屑于记载的。
一部《水浒传》,却将时迁这样的小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。 书中通过“偷鸡”和“盗甲”这两件事情,不仅写出了时迁惯偷的特性,也将神偷特技如何为梁山正义事业服务表现了出来。
时迁偷鸡,是三打祝家庄的导火索。 与盗甲不同,偷鸡事件没有描写时迁如何伺机而动,如何悄无声息地接近那只倒霉的打鸣公鸡,如何欢喜畅快地收拾下锅。 整个过程,只是在时迁的言行中叙出,显得轻描淡写。
这也显出时迁,包括杨雄、石秀在内,似乎都认为不过是偷吃了一只鸡而已,并没有觉察到这一事件居然会引发一系列战争,牵扯许多人的性命。 这件事,要怪只能怪时迁带着改头换面、洗旧革新的期盼奔梁山而去,太想巴结杨雄和石秀,一门心思地献殷勤。 三个人走了一百多里路,来到祝家庄的一家店铺时,店小二差点要打烊。 奔波了一天,三人中,只有时迁和店小二搭话。 店小二问三人是否吃饭,时迁说自己解决。 店小二热情地主动提供锅灶,只是店里只有一瓮酒,也无米饭,也无鱼肉。 此时,石秀在房间整理行李,杨雄取了一只金钗来付酒钱。 而时迁,显然主动承担了跟班小厮的任务。 他不顾旅途劳累,开始动手淘米做饭,还提来了热水服侍杨雄、石秀洗手洗脚。
之后,时迁筛酒上桌,还请店小二一起喝酒。
一团和气,场面温馨。
然而,可以肯定是,店小二应邀一桌喝酒时,时迁中途神不知鬼不觉,溜出去对付一只报晓鸡了。
店小二离席没多久,时迁就从灶上变出了一只煮熟的大公鸡。
至于时迁如何不声不响,把一只报晓鸡变成盘中美味,中间许多步骤小说简单略过。 读者和杨雄都觉得惊讶,不知熟鸡从何而来。
时迁问杨雄“哥哥,要肉么”时,内心应该充满洋洋得意的情绪吧。
而杨雄和石秀,也只笑骂时迁“贼手贼脚”“不改本行”。
以杨雄、石秀的人生境界,自然不屑于去偷鸡,然而自己的兄弟如此殷勤操办,他们在轻责之余,自然乐得坐享其成。
于是,三人大快朵颐之后,就出现了店小二所看到的“厨桌上有些鸡毛和鸡骨头”,灶上剩“半锅肥汁”的杯盘狼藉的景象。 接下来,店小二发觉报晓鸡被偷,与时迁二人的争吵,可谓十足的市井闹剧。 时迁的几句话,不自觉流露出流氓无赖的本性。 店小二责问他们是否偷鸡,时迁不承认:“见鬼了!耶!耶!我自路上买得这只鸡来吃,何曾见你的鸡!”时迁说,鸡是自己在路上买的。 店小二于是反问,店里的鸡哪里去了?时迁仍然表现出一副无赖嘴脸:“敢被野猫拖了,黄猩子吃了,鹞鹰扑去了?我却怎地得知?”此处,金圣叹评道:“如闻其声。 ”在整部小说中,时迁的语言本来就不多。
而这两句话,把他当时无理取闹、强词夺理的神态,描画得活灵活现。
时迁的靠山,自然是杨雄和石秀。
这二人并不认为偷鸡是一件很大的事,坦然承认是偷鸡贼的合伙人,并且要对店小二进行赔偿。
可没料到,店小二得理不饶人,只要那尸骨无存的报晓鸡,不要赔偿银两。
因为有祝家庄撑腰,他顺势还把三人比作“梁山泊贼寇”。
这一比,倒把杨雄和石秀惹火了。
两边的立场不一样,一边视梁山泊诸人为贼寇,一边将梁山泊认作好汉聚义之地。
如此势不两立,矛盾自然如干柴烈火,一点就燃。
店里三五个大汉,明显不是杨雄和石秀的对手,连店小二都被时迁一拳打肿了脸。 三人一把大火烧了客店,快速离开了。
然而,祝家庄人多势众,三人遭到了一二百人的围攻。 就在此时,时迁被挠钩搭住,被祝家庄的人抓走。 此处,金圣叹夹批道:“苦一时迁拖去,便令下文住手不得,生出三打祝家庄也。 ”时迁偷鸡事小,接下来的三打祝家庄则惊心动魄、险象环生,成为《水浒传》中十分精彩的战争情节描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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